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拟采购综合楼一楼文化墙建设项目,现面向社会公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厦门市苏颂医院
项目名称:综合楼一楼文化墙建设
预算金额:3.2万元
二、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基本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将文化墙安装到位,包括与文化墙相关的实地勘测、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布线、破路及恢复等费用(均包括材料和人工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安装完成后即可投入使用。以上所需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2.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生产的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中标后,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对其中标的品项进行优化和修定,直至采购人满意,所需设计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另外支付;
4.工期:经采购人确定设计方案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
5.质保期: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三年;
6.文化墙设计素材详见附件3-7。
四、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单位信用证明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本公告“二、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5年04月11日下午17:00点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密封报送至厦门市同安区通福路988号厦门市苏颂医院行政楼9楼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电子版(备注“二次”)发送至邮箱xmsssyyzhz@163.com。纸质材料要求:正文:请填写清楚报名项目、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开标材料
(一)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1.报价包含向采购人提交最终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一旦成交,采购人将不会对其报价做出其他补偿;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3.除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询价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二)评分材料
请根据评分标准准备评分材料,于开标当天现场评标。
(三)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用以核对身份。
(四)报价单及评分材料请密封于信封或文件袋内,一式三份,并在信封或文件袋上的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于开标当天带至开标现场。
(五)供应商代表证明,证明中应写明供应商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证明)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证明),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0592-2885020
公告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月4月11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厦门市苏颂医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