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补贴办事规程的通知》(厦人社办〔2024〕33号)等文件精神,我院计划招收就业见习生若干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信息
1.岗位名称:就业见习生
2.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符合要求的见习生根据个人专业情况安排具体岗位。
二、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后至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就业登记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距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6-24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政策及待遇
1.见习期限:3-12个月。
2.见习待遇: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10%。见习期间我院为见习学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事宜
发送以下材料扫描件至邮箱hdhyyyhr@sina.com(邮件主题为:就业见习+姓名),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不予受理。
1.个人详细简历
2.身份证
3.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件等材料
若按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另附失业登记证明。
五、其他事项
1.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报名。
2.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已具有就业见习经历的人员,无法通过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报名材料递交后,后续事宜我院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以上招聘信息常年有效!
厦门市苏颂医院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