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因业务需要,我院拟对医院短视频制作服务进行招标,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厦门市苏颂医院短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供应商的总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脚本编制、各种素材使用费、设备使用费、场地使用费、成片制作、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二、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视频策划、拍摄制作及日常运营等相关服务。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提供短视频制作服务,每条短视频内容根据采购人的选题确定。
1.1科普视频35条(单条视频时长不超过90s,总时长不超过52.5分钟)。
1.2活动类视频10条(单条视频时长不超过60s,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采购人举办活动时,成交供应商需派出专业拍摄团队、带上专业摄影摄像设备对活动进行跟踪拍摄,单条视频拍摄时长为半天或一天。
1.3策划类视频6条(单条视频时长不得超过60s,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选题方向,为采购人提供主题方向、内容定位、内容包装、文案撰写、脚本撰写等服务,完成视频内容策划,并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策划方案完成视频制作。
1.4若短视频时长较长,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个别视频的时长进行灵活变动,但该视频所属类别的视频总时长不得超过原定总时长。
2.拍摄要求:
2.1 视频内容策划
成交供应商根据每条视频的选题,确定主题方向、内容定位、内容包装、文案撰写、脚本撰写等,完成视频内容策划。
2.2 拍摄制作
成交供应商根据每条视频的选题,完成视频前期拍摄,含演绎指导;完成视频后期制作如:剪辑、调色、配乐、字幕、包装制作等;具备拍摄所需的相关设备如:摄像机、收音器、打光灯、提词器等。
2.3 画质要求:
视频画质要求达到2K及以上,完成剪辑、调色、配乐、字幕、包装制作后,输出样片,视频质量要求不低于ProRes HD 422HQ,且能够满足在普通办公电脑及媒体平台上的播放需求;此外,成交供应商还应根据采购人需要免费提供1920*1080等其他格式的视频短片。
2.4 成交供应商起草的脚本文字以及平面设计等方案须经过采购人审核,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修订完善拍摄脚本,直至得到采购人认可为止;
2.5 拍摄内容及脚本确定后,应在一周内启动拍摄工作;
2.6 制作成品时,须经过采购人的评审,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善视频短片,直至得到采购人认可为止;
2.7 成交供应商须切实履行拍摄方案,成片之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影片的原始视频文件,以便用于各类宣传推广;
2.8 供应商的响应方案中至少应提供以下内容:
2.8.1提供“讲苏颂故事”主题的小视频拍摄创意方案;
2.8.2供应商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应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进行佐证;
2.8.3提供拟采用的专业设备清单;
2.9 关于知识产权:
2.9.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脚本、相关音视频资料、图片等一切与本视频短片相关的素材,须为成交供应商原创或拥有版权,或在使用前征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交的工作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或版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9.2视频短片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对外发布;
2.9.3采购人将拥有成交供应商的创意方案完整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三、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所有拍摄,若未完成拍摄,可相应延长合作时间,具体延长时间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服务地点: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道通福路988号厦门市苏颂医院。
四、资格要求和报名资料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响应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总价及明细报价)
4.提供履行项目所必须的专业能力证明、医疗机构用户名单及近期成交价格;
5.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6.增值服务和承诺条件等。
(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以上顺序整理。)
五、有关事项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市场调研的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审核资料合格者,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要求和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汇总发至邮箱hdhyyy5100@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3.论证会时间通过短信、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庄 联系电话:0592-2885015
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道通福路988号厦门市苏颂医院(北区)行政楼9F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1日
厦门市苏颂医院
2023年5月23日